成都公司注册的误区

分类: 工商资讯

作者: 成都成信宏

来源: 成信宏财税

发布时间: 2019-01-24

【摘要】:现在成都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创业当老板,但在注册公司存在一些偏差,很多创业者对于公司注册时存在误区的。下面成信宏小编就跟大家好好聊一聊成都公司注册的误区!

  成都这座城市深受创业者的喜爱,据数量统计,在2018成都公司注册的数量多达两万家。说到公司注册,本事是一件好事,但很多初次创业的老板们却对注册公司存在着误区,那么今天成信宏财税的小编就来跟各位好好说一说成都公司注册的误区!

  成都公司注册的误区:

  误区一:注册资本不等于实缴资本

  从2014年开始,公司注册资本正式改为认缴制。那什么是认缴呢?意思就是说股东承诺在某个期限内缴纳的资本。你的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人民币,并不意味着公司现就有固定资产5000万人民币,同时也不是公司已经给对公银行账户缴纳了5000万人民币。只能代表说,公司各股东在承诺的某个时间段内将亿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成都公司注册的误区

  误区二:企业名称并不是永久不变的,是可以更改的

  按照规定,一个企业只能拥有一个名称,但不是永久不变的,是可以进行企业名称变更的。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无特殊原因在1年内不得变更。因某些原因更改名称的,可按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寻找相对应企业。

  误区三:住所不等于实际业务经营地

  公司的住所指的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但不等于公司实际业务经营地。存在如下情况:如建筑业类的公司;目前已有允许一照多址的特定条件;公司地址发生变化,必须到工商部门做地址变更申请登记。

  误区四:经营范围不等于实际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不等同于其实际经营范围,不是说执照中经营范围里面写的内容,公司都可以从事,国家限制的除外。也不是说公司具备足够的资质可以从事所有经营范围,要看该企业是否取得相关的行政许可或者资质证书了。成都高新区公司注册

  误区五:法定代表人不等于公司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

  法定代表人必须在公司就职,可以是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或经理。(监事、公务员、无民事能力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不能当法人)。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但不一定必须是股东,可以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也可以不是。

  以上就是成都公司注册的误区,当各位创业者想要注册开公司的时候,一定要了解这几大误区哦!大家都知道公司注册的流程也不算很简单,现在也可以找专业的代办公司进行公司注册,现在的代办公司都是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专业又高效。成信宏财税是一家为成都中小企业提供成都代理记账、公司注册、商标注册、建筑资质办理、许可证办理等专业服务的代办公司。欢迎电话咨询:181 6001 3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