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注册公司名称与其他公司重名了怎么办?
分类: 工商资讯
作者: 成信宏财税
来源: 成都成信宏
发布时间: 2018-12-26
【摘要】:注册公司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很多情况,首先需要注意就是公司名称选择,如果公司注册名称重名了该怎么办呢?下面成信宏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公司注册名称重名的情况。
公司注册名称与其他公司重复的情况:
办执照时第一步就是到工商局查名称,工商局会告诉能否使用该名称。
公司注册按照属地划分,各地工商局对本辖区内的公司设立申请进行查名并进行审批,如果不是所在地的企业,应该是可以设立的。
但是采用相同字号有个潜在的风险,如果对方的字号是驰名商标或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那么再设立同样名称的企业,也从事同样的行业,对方可能会认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1、地域不同,市县级别的行政区划不同
2、地域相同,但行业归属不同。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条件:
①企业名称一般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某某(市) + 字号(商号) + 行业(或者行业特点) + 组织形式;
②所用商号不得与其它已核准或注册的相同行业或无标明行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商号)相同,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③不得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④不得与已注销登记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⑤名称冠“某某”省的公司,须符合《某某省企业冠省名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
⑥企业名称冠“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或者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或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需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第十条的规定;
⑦企业名称中不允许包含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⑧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可以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⑨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二个以上的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⑩企业名称不应当明示或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以上就是成都公司注册名称与其他公司重名的怎么办的内容,所以注册公司的过程中,给公司选择名称就可以依照上述内容进行甄别,还是不清楚的可以直接找代办公司帮你完成。成都成信宏提供成都公司注册、代理记账、资质代办等服务,需要办理的欢迎致电成信宏客服17780630592前来咨询。